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漳州市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探索开展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改革。
什么是“一证多址”?
“一证多址”是对传统审批制度进行改革的尝试。具体指在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经现场核查合格后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在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连锁门店时,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可免于再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许可信息统一标注在总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该连锁门店可通过悬挂总部《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实现“亮证”。原连锁门店可根据企业意愿选择是否进行“一证多址”整合。
“一证多址”有什么便利?
从事特定行业经营需先取得相关许可。企业门店数量越多,其许可证办理、变更、延续等管理成本越高。通过实行“一证多址”,可以减少企业跑腿和缩短办证周期,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赢得更多商机。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一证多址”?
在我市登记注册,并在全市范围内已拥有5家及以上连锁门店(经营项目、工艺流程布局、设备设施相同或相近),使用统一字号(商号),实行统一采购配送食品、统一规范经营管理的企业法人。
对于承接群体性聚餐的大型及以上餐饮经营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主体业态,监管、执法部门反馈风险等级高,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且信用未修复的企业,不适用该项政策。
如何办理“一证多址”?
(一)资格申请和审查
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由企业总部向属地审批部门提出“一证多址”资格申请,并提供企业总部或本市范围内1家连锁门店作为开展现场核查的场所。
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①《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一证多址”申请表》;
② 统一采购食品、规范经营管理基本情况;
③ 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④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的文件;
⑤ 接受现场核查场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总部的审批
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总部申请“一证多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向属地审批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② 食品连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的文件;
④ 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⑤ 经营网站地址及截图(网络经营时提交);
⑥ 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总部,还应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连锁门店的审批
对已取得“一证多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其在本市连锁门店如申请相同主体业态、相同经营项目食品经营许可的,连锁门店所在地审批部门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连锁门店应向所在地审批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②《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承诺书》;
③ 连锁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的文件;
⑤ 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⑥ 经营网站地址及截图(网络经营时提交)。
注意事项
(一)单个连锁门店变更名称、负责人等信息的,可以向连锁门店所在地审批部门提出。涉及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变更的,该连锁门店应单独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反馈企业总部发证部门。
(二)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失信行为、重大违法行为、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形,不宜适用“一证多址”审批或无法满足本方案规定条件的,取消其“一证多址”资格。企业总部和各连锁门店应按《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单独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在推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做出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