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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食品不容虚假宣传

   2023-07-06 经济日报2750
导读

 对于毫无关系的企业做出的虚假宣传,相关科研单位要敢于维权,主动发声。新产品、新技术的落地推广,可以与专业化的商业运营团队合作联手,减少不良商家钻空子的机会。  近年来,网上不少打着“农科院”等科研院

 对于毫无关系的企业做出的虚假宣传,相关科研单位要敢于维权,主动发声。新产品、新技术的落地推广,可以与专业化的商业运营团队合作联手,减少不良商家钻空子的机会。

  近年来,网上不少打着“农科院”等科研院所研发或推荐的食品走红,它们有的宣称健康有机,有的宣传可以降脂减肥,有的还成为大型电商平台细分专区的畅销“顶流”。

  但检测发现,一部分所谓科研食品的营养成分实测值明显低于标签标示值。不少农科院等研究机构也一再宣称,与生产企业并没有任何关系。所谓的“农科院美食”也被质疑为虚假宣传。

  贴上“农科院”“农业大学”等标签,摇身一变就能成为“网红产品”,这种现象背后反映的是百姓对食品健康方面的需求。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的需求从“吃得饱”逐渐升级为“吃得健康”。消费者之所以愿意为带着“农科院”“农业大学”标签的产品买单,看中的是产品本身的真材实料,是对产品原料专用化、生产过程标准化的向往。

  一些企业或者机构,正是看中人们的这种心理,打着科研机构的旗号,将名不副实的“科研食品”混入市场,甚至将伪劣产品也混入其中,损害消费者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产品确实与科研机构毫无关联,有的则是打“擦边球”。虽然有些生产厂家与科研机构有过相关产品的前期开发合作,但在研发还没有全部完成的情况下,就贸然上架商品进行售卖。

  对于毫无关系的企业做出的虚假宣传,相关科研单位要敢于维权,主动发声。让科研品牌沦为不法商家的欺世招牌,无疑会损害科学研究的公信力。对于确实有过合作的企业,相关科研机构在产学研合作中要明确自身与企业双方利益、责权、机制等合作模式,对于机构名称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等的授权要遵守严格的规定和审核流程。

  科研机构的主业是研发,销售、运营、售后等方面并不擅长。因此新产品、新技术的落地推广,可以与专业化的商业运营团队合作联手,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最大限度减少不良商家钻空子的机会。

  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信息,消费者要辨明产品真实情况面临着许多困难。想要破除“农科院美食”的虚假宣传,需要相关部门明确此类虚假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明确对违规者的处罚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和电商平台也要强化核查机制,用上市质检、日常巡查等方式织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网。目前,想要核查“科研食品”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仅仅依靠消费者很难办到,需要监管部门联合消费者协会定期抽查,对相关产品出具鉴定报告,并在官方平台披露相关信息,打破信息不对称。执法部门还需畅通反馈渠道,降低消费者对此类商品的打假维权门槛,让那些披着“农科院美食”外衣的“李鬼”无所遁形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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